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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0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认真落实立德树人全方位育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研究生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我校各学科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途径,构建覆盖全面、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我校研究生课程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教学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我校研究生教育专业定位和学科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相关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挖掘科研思政元素,突出科研育人。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硏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学科、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应以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为目标,可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应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评选时间和立项指标

实际评选时间和立项指标按照当年立项通知安排分配。

四、申报程序

硏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每年申报一次,采取二级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立项的程序进行。

(一)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推荐。各单位须在规定限额内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专家评审。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

)网上公示。对拟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和中心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布立项。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并发文公布。

本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年。当年立项的示范课程项目和教学研究中心将择优推荐评选省级示范课程项目和教学研究中心,待省级立项公布后获得相应省级建设资助获省级立项的将不再获校级立项和资助,校级立项(含示范中心)专项建设经费为0.5万元/项,实际立项资助情况将视当年财政预算和申报情况而定。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责任制。课程和研究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接受研究生学院和培养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动态管理。研究生学院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验收。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以下情况的,项目予以终止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或能力的;

2.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或研究课题的;

3.发现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其他学风道德问题的;

4.项目予以终止或撤销其他情况。

(三)项目验收。建设周期结束后,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结题报告书》(附件5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等学术成果的,按照立项等级均应标注项目名称及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四)其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承担一项课程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后,可申请下一年度立项。

附件: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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