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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浏览次数:0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选拔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河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3]7号)及《关于印发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冀医学位〔2021〕7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的论文(涉密的博 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所提供的科研成果要求:

1、参加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本学科领域有新的见解,并取一定的科研成果;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有深度,论文能提出独特的见解,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2、所提供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奖励等,最多只能填写5项。科研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截至2023年8月31日)获得。

二、推荐名额

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5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0篇(学硕8篇、专硕22篇)。

三、材料报送及审核

(一)《河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1、2单位承诺及推荐意见栏无需盖章)。

(二)与推荐表中所填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学校档案室可以提供)。成果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SCI文章需提供收录检索报告。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截至2023年8月31日);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三)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双面打印或复印件。

   上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至(二)项按顺序装订成册,(三)项单独装订,各报送一式1份。同时按照(三)、(一)、(二)的顺序报送为一个PDF文档扫描件(命名规则见附件3)。请于2023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06,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799439720@qq.com

四、所有提供材料真实可查,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取消有关论文的参评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311--86266765    田老师  崔老师

        附件1:河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文档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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