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关于做好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次数:0次
各二级学院、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冀医研〔2016〕8号)要求,现将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1级、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往届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审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按照《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精神,规
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研究生的主体资格,切实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评选单位分年级学生人数确定分配评选指标。
四、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学院评审组将根据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及技能水平、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综合测评情况确定2022级学术学位(含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和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2021级、2022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及等级。
(二)其他各学业奖学金评审组按照《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和程序,确定2021级硕士研究生和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及等级。
五、材料报送
(一) 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与2021级、2022级博士入围者请将签字后的《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交至研究生学院213室。
(二)各评审单位上报材料
1.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研究生的《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可复印),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一份。
2.《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二),纸质版报送一份(盖章),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
3. 各评审单位务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学业奖学金所有材料报研究生学院,电子版内容发送邮件到hbykdxyjsxy@163.com。
4.学业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本单位留存,以备审查。评审情况报告包括:评审的组织领导、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六、注意事项
(一)各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指标进行评选,不得突破。
(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报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各评审单位将评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11-86266193
附件2:伊园甸直接入口无跳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